《条例》规定,公安、教育、文化、工商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学校及其周围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学校教学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维护学校周围社会治安的工作。
北京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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