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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再酝酿多年 公交车终于可以做车身广告
网上收集 2008/11/12 15:38:04 (194)
    东莞市交通局昨日公布了《东莞市交通局客运车辆车体广告设置规定(试行)》,规范客运车辆车身广告的设置。这一规定的颁布,实际上表明东莞过去不允许公交客运车辆承接广告的做法正式终结。

    根据规定,广告价格由车辆经营者和广告企业协商决定,车厢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和遮挡票价表、乘车规范、线路走向图、监督投诉电话等车辆服务标识。

    广告收益归经营者所有

    据交通部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0月底,东莞共有7237辆客车,其中公交客运车辆5126辆,跨省市公路客运车辆1675辆,旅游包车436辆。

    参照广州等地流动广告十分普遍的现象,7000多辆客运车蕴藏着巨大的广告收益潜力。但是,此前东莞并不允许在车身上做广告,一方面部分人士认为会破坏城市公交形象,另一方面多年前曾经开放过广告投放,发现类似“牛皮癣”的不良广告太多,实际效果不理想。

    今年下半年,东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始后,市区城巴车身上就开始出现公益广告。昨日,东莞市交通局公布了前述规定,表明车身广告正式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姿态全面开放。

    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商定

    目前,客运车辆上尚未见到商业性广告,但是客运行业以及广告行业人士均对前景表示乐观。一家广告公司已经在全面通过短信方式推销其代理的车身广告。

    而东莞市华利运输集团有关负责人听闻这一消息后也表示振奋:“这一政策肯定是好的,至少让我们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还有另一条路径可以增加收入。目前对于市场需求我还没有了解,不过无论需求如何,只要有我们就可以做。”

    东莞市交通局也表示,由于广告收益归经营者所有,车身广告对公交企业有一定的帮助。

    交通部门有关人士称,车身广告放开后,广告价格由客运企业与广告公司商量决定。

    公益广告要优先设置

    《规定》提到,车身广告鼓励使用新技术及新材料,运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灵活多样的艺术创作,体现东莞发展的社会时代特征。另外,为配合城市建设和宣传工作,需在客运车辆设置公益广告的,客运企业应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优先为公益广告提供设置载体。

    据介绍,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车体广告设置规范

    车身广告:

    所有车窗、车门、车顶和车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广告不得遮挡或覆盖在车身固定位置喷涂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企业标志、车牌放大号,不得影响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的正常使用;不得全部遮盖原车颜色,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车厢内广告:

    应当设置在车厢两侧车窗上沿、扶手、拉手、座位、投币箱等适当位置,车厢顶部、地板、车门、车窗不得设置;鼓励安装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广告;不得妨碍乘车安全和正常乘车,不得影响和遮挡票价表、乘车规范、线路走向图、监督投诉电话等车辆服务标识。

阅读(194)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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