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一项。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市将考虑学位需求和财政补贴力度,逐步对外来学生减免借读费,以目前政府财力无法元旦完全免费。
高中择校费按成本3倍收
据了解,目前40多万外来工子弟中,1/3(约12万)正在公立学校借读。
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广东省户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免缴书杂费。高中阶段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培养成本的三倍确定,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杂费。按照新的规定,教育部门从明年元旦起不得向非户口所在地的择校生收取借读费,择校生课本费按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外来工子弟1/3在借读
据了解,随着来穗生活的外来人员增加,外地学生入读广州城镇中小学的人数每年递增,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目前40多万外来工子弟中,1/3正在公立学校借读,即约12万。按照规定,小学和初中不允许择校,所以外地学生需缴纳借读费,借读费是由于户籍跨区域、占据当地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
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广州市普通小学借读费为753元/生·学期,普通初中借读费为900元/生·学期,省市级高中借读费为1800元/生·学期,一般高中为1400元/生·学期。
取消借读费需看财政承受力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指出,取消择校费、借读费,还要保证先满足本地学生入学需求。
虽然国家要求明年取消借读费,但广州市需要经过学校资源调研和财政支出的考虑才能确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参照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的做法,“以目前政府财力无法立刻完全免费。”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张奇德称,义务教育的实施范围和财政补助问题,还有由市教育局、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公布。他强调,取消借读费新规落实前,不符合广州市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范围的学生暂不纳入免费范围,按原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
“赞助费”恐成借读“通道”
邱亿通指出,目前中小学借读和择校还存在“赞助费”等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虽然国家规定了捐资助学、赞助教学等收费不得与学位挂钩,但实际操作中已经“变质变味”,连幼儿园都有不少需要“赞助”才能入学的,物价部门对此收费项目也没有固定标准,其相当于处于“真空地带”的收费。
记者昨日从一些学校了解到,目前有关取消借读费的文件仍未下达,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校初中没有招收借读生,而高中的借读生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按学期收取借读费,在收到教育部门的文件前,仍按原规定收费。据悉,高中阶段的借读生是指外地户籍但没有转学籍到广州的学生,而择校生则是指已把学籍转入该校的学生。
在一些知名中学,捐资助学的情况普遍存在,女儿在培正中学就读初三的区先生表示,明年女儿若考不上原校高中,可能会考虑通过交赞助费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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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