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广州中小学禁收补课费 已批准收取的要取消
广州中小学禁收补课费 已批准收取的要取消
网上收集 2009/2/20 14:23:34 (200)
   广州中小学不得再收补课费。昨天,广州市教育局向各区教育局下发通知,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广州市将取消中小学毕业班补课费,凡已发文批准中小学收取“补课费”的要立即取消。

  据悉,以往,补课(补习)费属于“一费制”以外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费用标准为:初、高中毕业班,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晚上或节假日,对确实有需要并坚持以自愿为前提的学生进行补课(补习),不得向不参加者收取费用,参加补课学生可按不高于2元/课时/人的标准收取补课(补习)费,费用用于老师加班补贴及学校水电费开支等。

  昨天,市教育局按照市物价局的文件要求,明确从春季开学起,毕业班补课费将予以取消。同时,提出“学校不得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超常班、兴趣班”的规定,对当地违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批费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清理整顿,凡已发文批准中小学收取“补课费”的要立即予以取消,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阅读(200)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