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方案亮点:
●广州全市6个医保统筹区,包括:市本级、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铁路集团,全部执行新办法。
●外来工医保的最大特点是大幅度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尽量争取“应保尽保”。
●考虑外来工流动性大,不计算参保缴费年限。
[民意征集: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办法征集意见]
文/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林甲松
现状: 广州50万多外来工亟待享医保
广州外来工可参加医保了,而且企业只需月缴48.71元/人,外来工个人不需缴费,可享最高27.8万元的最高限额,其医保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是普通职工医保的50%,报销比例为“8折”。
新办法为外来工量身定做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已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包括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全市参保人数已达110万人。但目前全市尚有约50余万外来从业人员未纳入保障范围,亟须出台新的政策加以妥善处理。
外来从业人员的参保办法不是一个独立的保险办法,而是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依据、以现行经办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它将外来从业人员作为一类特殊“职工”,进行量身定做,简单来说就是“缴费低、起付线低、保当期” ,在适用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上根据外来工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据悉,这份《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17日到26日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可通过登录市劳保网(http://www.gzlss.gov.cn)查阅,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交意见和建议。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邮箱:ybc@gzlabour.gov.cn。
大洋网上征集意见
由市社会劳动保障局拟定的《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昨日起到本月26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广大市民可以登录大洋网(www.dayoo.com)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统一整理你们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给广州市劳动保障局。
双保险: “外来工医保+重疾医疗补助”
据悉,参保的外来工需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包括了个体经济组织。广州全市6个医保统筹区,包括:市本级、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铁路集团,全部执行新办法。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购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也可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一经选定,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实施之月起,外来从业人员不再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原已参保的人员应当在3个月内转换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医保或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外来从业人员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也可为其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最多可降85%
外来工医保的最大特点是大幅度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外来从业人员按本《通知》参保,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相比较,由10%降到1.2%,降低85%以上;与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相比较,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相比较由4%降到1.2%,降低70%以上,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尽量争取外来工参保“应保尽保”的新局面。
具体而言,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2%的标准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9年度约为40元/月/人),外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2008社保年度为8.71元/月/人)。
待遇: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都有优惠
按《通知》,缴足费用的参保人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同时,外来工普通门诊待遇将在年内与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一并制定政策统筹解决。
另外,统筹基金对外来工基本医疗费用的整体支付率有明确规定: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可报销约70%的费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后,总体支付率可达80%以上。考虑外来工流动性大,不计算参保缴费年限。
标准接近职工医保水平
据了解,外来工求诊一般以常见病、急性疾病为主,所以为他们度身定做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很贴心:一是在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方面,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相比,给予50%的优惠,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执行。同时,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及年(月)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相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标准降低了20%。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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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