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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规定旱灾期间哄抬菜价最高处罚100万元
网上收集 2010/3/25 15:14:39 (251)
  3月23日,贵阳市物价局对恶劣天气下稳定物价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各级物价部门在干旱期间将对乱收费乱涨价从严查处,蔬菜经营户或单位若有哄抬菜价行为,最少处罚10万元,最高罚款100万元。
  物价部门将分成市场价格监管、价格动态监测、价费调整推进和平稳物价三个小组进行“维稳”,将密切关注水、气价格调整后的市场其它价格的波动情况,坚决防止趁机涨价、搭车收费等价格违规行为;要加强节日和恶劣天气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根据物价总水平波动情况,适时加大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补贴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基本平稳。
  贵阳市物价局局长张念举强调,干旱期间,尤其是涉及到民生的菜篮子工程,发现哄抬菜价,对个体经营户按法规以10万元高限处罚,单位或集体按100万元高限处罚。
  3月22日,贵阳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召集贵阳主要农贸市场和主要蔬菜经营户开了一次特别会议,贵阳市物价局向蔬菜经营者发出稳定菜价提醒告诫书:干旱期间,菜价一毛钱都不能涨,否则将被严厉处罚。
阅读(25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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