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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免审批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7/24 11:04:12 (236)
答复内容: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免个人所得税: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残疾证》、民政部分发的 《烈属证》、孤老人员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所在任职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减免地方税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5.个人申请报告。
  二、个体工商户从事社区服务减免个人所得税:
  1.个人提供《下岗职工证》原件、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提供《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基本资料。
  三、应付工资节余转增职工个人股份的减免个人所得税:
批准转制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阅读(23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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