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广州跨区涉税申报办事指南
广州跨区涉税申报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7/24 13:01:15 (222)

适用范围 

    凡在机构(住所)所在区以外有涉税项目(如应税收入、应税行为、应税房产、应税土地等,以下简称项目)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业户),均应向其机构(住所)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办理跨区涉税申报。

办理方式、时限

    按一区一表(一式二份)领取《广州市区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变更)表》,并按规定填报后到地方税务登记分局办理项目登记。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向涉税项目所在地的区地税局申报纳税。

所需资料

    ①《广州市区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变更)表》;

    ② 相关纳税申报表。

表证单书

    《广州市区跨区涉税项目登记(变更)表》。

 

阅读(222)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