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广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广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7/24 16:14:11 (264)

报销范围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携带资料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广州医保网上可下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需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特殊情况

相对应需另外提交的资料

医疗期超过一个月的

①《广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市劳鉴中心出具的《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因工致残的

安装、使用辅助器具的

经市劳鉴中心审核同意的《广州市工伤职工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

阅读(264)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