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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补缴医疗保险费确认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7/25 12:52:40 (174)
办事依据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2.《关于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3〕16号)          

办理条件 
单位原因欠缴医保费后按规定已到地税办理补缴手续,但医保信息系统显示未到帐,如有参保人员需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需确认已补缴医保费。

办理程序 
提交有关资料,送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进行确认。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单位具体说明欠缴原因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  87653239

办公地址  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4楼服务厅

受理窗口
  9号窗

投诉电话 
87653239

投诉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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