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下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协会标准中心。
二、办理职责
为广州市技术规范的立项提供标准查新服务,并出具查新报告书。
三、办理依据
《广州市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试行)》
四、办理范围
需要标准查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五、办理程序
(一)委托单位填写标准查新服务委托书,并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给业务受理部门:
1、代码证(基准编码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单位名称有变更,应提供变更证明;
2、《广州市技术规范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项目概要说明材料一份;
4、《广州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申请资助);
5、拟制(修)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6、其它对查新结果的准确性有帮助的相关材料。
注:委托单位填写的标准查新服务委托书中与提交的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概要说明材料中对应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委托单位代表向受理部门缴纳标准查新费用,受理部门向委托单位代表出具标准查新服务受理回执。
(三)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查新工作,并出具标准查新报告。委托单位凭受理回执在规定时间后到办理部门领取标准查新报告书。
六、服务收费标准
200-300元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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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