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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级市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验收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 11:45:09 (189)
  1、 办事内容:地级市的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确认。

  2、 依据:1993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第七条第(二)点。

  3、最终批准单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4、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5、规程:
   ⑴地级市国土部门提出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验收申请;

   ⑵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时市国土部门要提交以下材料:
  a.基准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
  b.有关专题报告
  c.相关的图件(等级别图,地价样点图)

  ⑶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打分。

  ⑷  验收小组写出验收报告结论,并根据打分的情况将结果评定     为优良、良好、及格及不及格。

  ⑸  以省国土资源厅名义发文确定验收结果。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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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电话:020-38817657
  电子邮件:xdb@gdlr.gov.cn
  联 系 人:夏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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