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2)历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
(3)历次规划审批文件及附图;
(4)其他历次相关批复文件、附图;
2、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或历次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3、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的,应当取得拟调整的公建项目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4、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一式两份;
5、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即“总平面规划与绿地规划图”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各一式三份;
6、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7、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备注:要进行网上预约立案,计算机必须安装Adobe Reader软件(6.x以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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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