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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请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立项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 12: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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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中引办字069号〔1986〕,国引办发〔1990〕134号
办理条件
1、普通项目;
2、国家重点项目;
3、国家重点专项(包括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东欧独联体专项等)。
办理程序
项目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我局审核汇总全市项目--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我局向项目单位下发批复通知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的其他补充材料,如其他部门的项目批复、项目认证、获奖材料、专利证书、照片等; 3、录有上述资料的软盘。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每年9-10月申报,批复时间一般为次年2-3月。
联系电话
83126157 83126038
办公地址
市人事局对外与合作交流处(市府大院4号楼西座4楼)
受理窗口
办公点受理
办事网址
www.gzpi.gov.cn
投诉电话
83126022
投诉处理时限
通常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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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