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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请设立记者站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 18:42:57 (257)

办理依据
新闻出版署《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规定》((92)新出报241号)第七、八条。

办理条件
(一)申办报刊社必须具备的条件:
(1)出版编入“国内统一刊号”(CNXX-XXXX)的报纸(刊)的报(刊)社;
(2)出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的报纸(刊)的报(刊)社;

(二)记者站的资金、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方面有保证。

(三)报(刊)社对所属记者站切实承担政治、经济、行政方面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所需资料项目
(一)申请书一份,内容包括:
(1)建立记者站的理由;
(2)报(刊)社主管部门对建立记者站的批准文件;
(3)记者站工作人员简况;
(4)符合《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记者站人员编制的证明文件;
(5)记者站经费来源的有关证明;
(6)办公场所情况。

办理程序、时限
(一)局服务窗口受理报(刊)社提交的正式书面申请,当日报送新闻出版处。
(二)我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报省新闻出版局,由省新闻出版局咨询省委宣传部意见。
(三)省委宣布部同意设立的,由省新闻出版局通知申办单位办理有关领证手续。

办事流程示意图

联系人:罗萌
联系电话:28338023
传真:28338027
邮箱:luomeng@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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