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三条
办理条件
1、 工程已注册登记。
2、 工程通过安全鉴定。
办理程序
直接向市三防指挥部递交调度方案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20个工作日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水工程调度方案
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
申请书
联系电话 87590388;6130051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市水利局
受理窗口 市水利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办事网址 www.gzwater.gov.cn
投诉电话 61300531
投诉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备注 由市三防指挥部统一调度
阅读(237)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