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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股份合作制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办事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4 13:01:07 (160)
(一) 核准依据:
1、<<广州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二) 核准程序:
1、 受理
2、 审查
3、 核准
4、 发照
(三) 所需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指股东之一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3、 企业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 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由企业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准予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函;
5、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履历表、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非广州户口的还应提交1年期限以上的暂住证、自然人股东提交计生证);
6、 载明分支机构专职人员或从业人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及身份证明;
7、 营业场所[指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规划验收证明、规划许可证、部队院校房管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街、镇)证明或能证明房产的有关证明及租赁合同];
8、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隶属单位的经营范围,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工商红盾网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10、 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 核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参照非法人企业的收费标准收费
阅读(16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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