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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7 16:26:30 (189)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少缴或漏缴的单位和职工,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人
一般情况下应由单位办理,即单位收取个人应缴部分加上单位应缴部分一起办理补缴;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由单位统一办理,则由单位和个人分别办理补缴手续。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 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写明补缴原因、补缴起止月份、每月补缴额和补缴总金额等情况,并由职工和单位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⑵ 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⑷ 转账支票或现金。

业务处理
单位或者个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阅读(189)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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