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1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9月3日通过,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04〕21号,自2004年6月9日起施行 收件资料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 原件
备注
1
申请报告
原件
2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3
查房屋产权情况登记表
4
拆迁范围地藉图
1 : 500 或 1 : 2000 蓝晒地籍图,标明门牌、地号,描绘红色用址界线(该图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绘制)
5
产权自有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用房产权证明资料
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
办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20 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广州市设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流程图:
北京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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