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二)《广州市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未发文)
受理条件(范围)
市属技工学校按市劳动保障局、市计委审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在参加市技工学校招生办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后,报送新生花名册进行学籍确认。
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利用《广州市技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并经学校盖章确认的新生花名册
(二)利用《广州市技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制作的新生花名册数据光盘(或软盘)
办理时限
自受理至送达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领件须知
当事人请持受理回执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办理邮递。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材料。
受理部门 培训处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510600
咨询电话:
87654780 (服务窗口)
83335248 (业务办公室)
监督电话:87656283 83318367
网址:
http://www.gzlss.gov.cn/serv (服务窗口)
http://www.gzlss.gov.cn(业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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