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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补发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7 22:23:05 (203)
办理条件:     
一、换发 
⒈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有完的; 
⒉证件被损坏或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⒊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二、补发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手续   
一、换发 
⒈按照申请事由填写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⒉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⒊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⒋登记备案人员提交单位意见。
二、补发 
⒈按照申请事由填写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⒉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⒊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⒋登记备案人员提交单位意见。 
申请程序: 
        通行证正常换发:市属单位人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要求在单位所在地申请,但不用提交单位意见的非登记备案人员,如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申请) 
        通行证补发,损坏、涂改换发: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期限
正常换发:15个工作日 
证件损毁换发及补发:
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满3个月发证(奔丧、探病、治病等急事急办情形除外),如有其他理由确需特事特办提前补发的,由受理单位科领导审批后可最短缩至一个月后补发。
 
服务收费:
根据办理的签注种类收费。
 
其他:
通行证不能加注。
阅读(20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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