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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三超”运输车辆通行证》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8 11:19:18 (131)

办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

办理程序:12吨以下车辆直接申请,超过12吨的先到市政园林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再到市公安交警支队申请。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当场办理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超过12吨的车辆需提交市政园林部门批准材料

联系电话:83118464

办公地址:下塘西路13号市公安交警支队一楼办证室

投诉电话:86564481

投诉处理时限:按信访规定

备注:市政园林部门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审批
阅读(13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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