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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8 18:28:56 (130)
1. 适用于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备案报送资料

外籍个人取得上述补贴收入,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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