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信访局来电来信办理处
部门地址 府前路1号信访楼
咨询电话 12345
办理依据
《信访条例》
办理程序接电:
按照《市长专线电话接电文明用语和操作规范》文明接电。
登录:
工作人员询问信访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编,以及要反映的信访事项等内容,并同时进行电脑登录。
解答:
1、属于本局直接受理的群众来电,告知来电人予以受理以及答复的单位和办理时限;
2、属于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可立即给予原则解释,作电结处理;3、属于职能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引导来电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4、属于已经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途径处理的信访事项,告知、引导来电人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去向。
转办、交办:
需交办的普通信访件或立案信访件,分别以《信访交办函》、《重点信访交办函》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并明确办复期限。
答复:
普通信访件和立案交办信访件,经办单位均要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并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时限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查询:
查询内容:
1、 《信访转、交办函》的文号、转办期;
2、 承办单位
办理人员 061、062
办理时限 答复环节:受理后90日之内;
查询环节:受理后。
服务承诺 转办、交办环节:受理后2日内;
答复环节:受理后90日之内;
查询环节:受理后。
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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