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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民信访:群众信件信访办理指南
网上收集 2008/8/19 15:37:52 (172)
受理部门
信访局来电来信办理处 
部门地址
府前路1号信访楼  
咨询电话
12345 
办理依据
《信访条例》 
办理程序
转办、交办:   
需转办的普通信访件,以《信访转办件》的形式转到有关单位研处;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以《重点信访交办函》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并明确办复期限。
答复:
普通信访件,由经办单位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立案交办信访件,经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并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时限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查询:
查询内容:   
1、来信登记时间;
2、《信访转、交办函》的文号、转办日期;   
3、承办单位。  
办理人员
062、063 
办理时限
答复:收信后90日之内
查询:来信内容登录之后。
 
服务承诺
拆阅环节:3个工作日内。
登记环节:拆信后2个工作日内。
转办、交办环节:登记后即转、交办。
答复环节:收信后90日内。
查询环节:来信内容登记之后。 
投诉电话
12345  
阅读(17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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