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分别向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发出关于预验收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情况的意见,认为宁波、湖州、台州三市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预验收;杭州、绍兴两市限期继续整改。
预验收意见认为,宁波、湖州、台州三市通过预验收后,要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整改,确保督察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杭州市萧山区、建德市以及绍兴市因相当一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同意,暂不通过预验收,请浙江省政府责成杭州市、绍兴市政府切实加大整改力度,限期继续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