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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我们换房子住吧?
网上收集 2011/3/2 16:25:48 (600)
    本报长沙讯  2个月前,一条标题为《有没有人愿意试试换房住》的帖子在长沙某论坛上出现,因为工作地点离家太远,发帖人邓小姐萌生了和别人换房居住的念头。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工作地点的变迁,人们在上班路上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多。跟陌生人换房住,风险与方便并存,到底是一个仅存于幻想中的美好愿望,还是真的已渐渐贴近长沙市民的城市化生活?

  考虑到房价和自己的经济实力,发帖人邓小姐在岳麓区的云栖谷购置了一套住房,搬进新家后,却多了个颇为困扰的问题——单位和家的距离太远,上下班太不方便。

  邓小姐在帖子中说,老公在新开铺上班,上下班只能依靠电动车往返。天气太冷或太热时,电动车就显得很不便。邓小姐称,正是因为上班路途上过于折腾,才萌生了一个“换房住”的念头。

  “有没有人住在书院路或新开铺附近,房子80个平米以上,最近一两年才住过的?如果上班又在云栖谷附近,可否有兴趣试试换房住。只要位置不错,换几年都可以。”邓小姐的帖子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其中既有人表示好奇、不解,也有人为邓小姐这一行为表示担心。“一直没有人跟我联系,现在我也不打算换了。”昨日,邓小姐表示自己已经放弃了换房的念头。

  住在新开铺的杨小姐,对此举表示很支持,上班挤公车太辛苦,买车又超出了家庭的预算,如果能找到需求契合的同城市民,换房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关于一切可能发生的矛盾,在换房子前先拟定一个协议就可以了。”杨小姐说,因为房价和工作变动的关系,很多市民最终都不能住在离单位较近的区域,每日上下班就成了大难题。“在交换之前,找律师拟一个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不会有太大问题的。”杨小姐表示,自己也曾在网络上看到过类似的帖子,如果真的能交换成功,不失为一个双赢的好事。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提醒,交换房屋的双方需事先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现状及相关设施,并约定好交换的时间、方式、损害赔偿或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及其他需明确的事项。换房使用时,要注意保管对方的财产,对房屋造成损害的,须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
阅读(60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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