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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招嫖盗窃被抓现行
网上收集 2011/4/18 10:49:14 (223)
  男子廖某以招嫖的方式实施盗窃,被抓现行,但拒不供认自己罪行并编造谎言,虽然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但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证据充分,嫌疑人辩解不成立,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1年3月10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40岁的廖某伙同一名女子(在逃),以招嫖的方式,在拱北昌安酒店附近将缪某诱骗至拱北联安村濠东南街某二楼的一间出租房内。当缪某和该女子进房后,廖某尾随进了隔壁另一间房。
  随后,在缪某冲凉时,女子忽然大喊有警察查房,让缪某快走。当缪某急忙出来时,该女子已经不见踪影,而其衣服里的16000元港币和1000元泰铢也不翼而飞。缪某见状追出去,恰巧在走廊上见到了从隔壁房间出来的廖某并责问廖某。
  廖某立刻拔腿就跑。缪某边喊边追,几名群众和治安员闻声一起追赶廖某,并把廖某扑倒在地,廖某从口袋里掏出钱往地上扔,缪某捡到钱后清点,正好是被盗的钱款。
  据了解,当廖某被抓后,矢口否认盗窃事实,辩称是听到缪某喊抓小偷,自己在追赶时,捡到的小偷扔下的钱。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时认为,虽然其同伙在逃,没有目击证人证实廖某实施盗窃行为,但该案受害人缪某是在一间相对密闭的场所内财物被盗,并且在案发前和案发后均在该相对密闭的场所见到廖某,当他询问廖某是否偷了其财物时,廖某逃跑。
  在其被抓获后,其从身上扔出的钱物正好与受害人被盗财物相吻合,多名目击证人能证实该情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廖某的辩解不能成立,遂于近日以涉嫌盗窃罪批准将其逮捕。
阅读(22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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