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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伤人 为冲动“买单”
网上收集 2011/4/18 10:50:32 (215)
  近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了三名男子,他们都因小事引发纠纷却在冲动中将他人打成轻伤。
  只因自己臭鞋被扔
  租客打碎房东鼻骨
  3月30日17时许,中午喝了很多酒的犯罪嫌疑人余某(男,47岁,四川省武胜县人)回到香洲山场八街的出租屋时找不到自己的工作鞋,就质问房东吴某。吴某称余某的鞋太臭,已经扔了。余某一边和吴某理论,一边对吴某拳打脚踢。吴某身上多处受伤,鼻子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吴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因工作争执吵闹
  工人打伤工友眼
  犯罪嫌疑人戚某(男,31岁,湖南省新邵县人)和被害人张某是在某工地上做装修工程的工友。3月29日17时30分许,在高新区科技六路某电子厂工地三楼搞装修时,两人因工作的事争吵了起来,一人指责对方工作慢,另一人不甘示弱指责对方工作做得不好,两人由对骂转为推打。在推打中,戚某手持的电动螺丝刀打到张某头部,致张某右眼受伤。经法医鉴定,暂定为轻伤。
  因建围墙起纠纷
  堂兄弟挥拳相向
  3月,家住南屏镇广生村二街的梁某棠建房时,其在建围墙被堂弟梁某安一声不吭地推倒。当月14日14时许,梁某棠(男,48岁)听说此事后赶回来,拿起铁铲就往堂弟梁某安身上打去。两名堂兄弟扭打在一起后,梁某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梁某安损伤程度为轻伤。事发后,两家调解不成,公安机关以梁某棠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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