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7日下午,衡阳市民张某到南华大学附一医院放射科取CT结果时,钱包被偷走,内有现金1000多元和一条价值5000多元白金项链。张某赶紧向公安部门报案。随后公安部门侦查发现,一个以偷窃团伙和医院保安组成的犯罪团伙专门在该医院行窃。数天后犯罪嫌疑人贺某、廖某、张某等14人被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供认,从2009年8月以来,以贺某为首的盗窃团伙勾结南华大学附一医院保安人员张某等人,在医院内结伙盗窃作案21起。贺某定下"行规",动手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分得赃款60%,望风掩护者分得40%.张某等医院保安人员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虚假证据或通风报信等,为贺某等盗窃行为提供保护,每周或每月按固定的金额分取赃款赃物。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张某等保安分别从贺某处分得赃款1000-3000元赃款以及手机等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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