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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珠海分校417案男生被批捕
网上收集 2011/4/28 9:45:30 (268)
昨日,记者从香洲区检察院获悉,北师大珠海分校学生陈某因砍伤室友(详见本报4月18日07版报道),近日被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

  据查明,陈某与雷某是同住在该校学生宿舍海华苑6栋某房的室友。2011年4月17日10时许,陈某起床刷牙时,感觉牙膏里有异味,认为是雷某做了手脚,两人遂发生争吵。两人在宿舍阳台与房间的结合处互相推搡后被同学劝阻。不久,雷某随手拿起一根皮带,用手推陈某,而陈某则从衣橱里拿出一把报纸包着的西瓜刀砍向雷某。经法医初步鉴定,雷某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以上。25日,香洲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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