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期待公共场所禁烟
吸烟不仅对吸烟者本人造成毒害,孕妇也是二手烟的受害者。2009年,长沙启动比尔·盖茨及梅琳达基金会"无烟城市-盖茨中国控烟项目",去年,项目组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安贞妇产医院等4家项目医院对1015名孕妇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七成孕妇在家受二手烟侵害。调查还显示,多数被调查者期待公共场所禁烟。被调查者对于医院、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场所、中小学校、大学五类公共场所,禁烟支持率达到90%以上。对于饭店、咖啡吧等餐饮娱乐场所吸烟的反对率为70%.
市民担心禁烟效果
对于即将实施的《细则》,很多市民对禁烟的效果持怀疑态度。在火星镇的一家网吧,记者一走进去就能感觉到"烟雾弥漫"."网吧烟民不少,如果禁烟,是否会影响生意?"市民李先生说。而市民王女士则表示,喊禁烟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但烟民并不见少,关键还在于哪个部门出来进行执法,强制在公共场所禁烟。记者走访市四医院等市内多家禁烟的医院也发现,尽管有明显的禁烟标识,还有劝烟员,但偷偷吸烟者仍然不在少数。市民陈先生的话代表不少烟民的心声:"吸烟是个人爱好吧,为啥连这个都要管呢?"
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
5月1日开始实施的《细则》有啥新变化?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健康教育所)健康促进科胡劲松科长介绍,按照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
"新规定还对禁烟范围进行划定,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禁烟以劝阻为主。"胡劲松说,按照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为公共场所禁烟执法主体,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细则》要求细分公共场所,即明确哪些场所为禁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