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江城孤儿供养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
据介绍,目前该市孤儿供养标准为:城镇散居孤儿每人360元/月,农村散居孤儿每人245元/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每人1000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标准已不能满足孤儿的健康成长。决定从今年1月起,提高孤儿供养标准:城镇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00元/月,农村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月,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270元/月。
目前,武汉市有孤儿2525人,其中城镇散居孤儿316人,农村散居孤儿1452人,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757人。
另悉,武汉市10210名农村五保对象也从今年1月起提高了补助标准,3316名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补助提高到1800元,6894名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补助提高到2300元,平均每人每年提高300元。
阅读(186)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