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汝城县公安局泉水派出所接到该县三星工业园施工人员何某杰报警称:其停放在三星工业园施工工地的一台挖掘机上的操作显示屏和电脑主板被盗,损失价值3.8万元。接警后,该所民警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在挖掘机座位下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想找回东西,联系139XXXXXX。
民警根据此重要线索,追根溯源。经过三天的跟踪、走访摸排等侦查工作,发现本县土桥镇黄家村的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5日凌晨,民警将在家睡觉的黄某当场抓获。黄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黄某,男,1991年8月出生,汝城县土桥镇黄家村人,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5月2日中午,黄某骑摩托车路过汝城县三星工业园施工工地时,看见有一台挖掘机停在偏僻处,且这时施工人员都回去吃饭了,于是黄某便打起偷挖掘机操作显示屏和电脑主板的主意,但又怕销赃不出去,于是,黄某先盗走东西,再留下联系号码,想勒索失主拿钱来赎回所偷东西。
目前,黄某已被汝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被盗的显示屏和电脑主板已悉数追回返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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