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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或会改变传统婚嫁模式
网上收集 2011/8/16 11:47:17 (388)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议论。不少网友表示,在中国婚房大多数由男方提供的情况下,这一新规或将引发一轮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热潮。

  新婚姻法“重男轻女”?

  曾参与新婚姻法意见征求过程的华东政法大学许莉副教授介绍,其实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在《解释(二)》中已经提出过,只是《解释(三)》更为明确的指出。

  在《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许教授表示,其实《解释(三)》只是在《解释(二)》的基础上更明确地表示,登记一方名字的房产不再是共同拥有,而是一方拥有。

  面对社会上关于新婚姻法“重男轻女”的争议,许莉坦言,这次《解释(三)》的出台更多地考虑了资本强势一方的利益,而忽略了对另一方的保护。而在中国婚嫁模式下,一般说来是由男方买房,这确实让一些女性在在争取自身权益时处于劣势。

  把家庭财产划分得过细,这也无疑会造成婚姻矛盾的提前。许莉表示,不排除《解释(三)》发布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加上自己名字来保护自己权益的情况增多。

  昨天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里冷冷清清。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从咨询和办理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出现由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而导致的集中加名字的现象,“大家总归要商量一下,没这么快就能显现出来的。”在静安区公证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一新规的影响,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而关于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该人员表示,也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双方进行约定。

  传统婚嫁模式可能改变

  在中国婚嫁模式中,男方买房,女方添置其他家居物品算是比较普遍的模式。但是随着《解释(三)》中对个人财产的认定,上海交通大学民商法研究所的张晓梅副教授表示,在中国婚嫁过程中,女方承担的费用多用在一些不具有保值或者升值的项目上,比如买车、购置家居、承担酒席等等。而随着近年来房价的持续走高,房子却是一个增值很快的项目。

  张晓梅说,随着《解释(三)》的出台,传统的婚嫁模式可能因此改变。女性也许将不再愿意把钱花在不能增值的婚嫁项目中,而是转向跟男方共同买房,以保证自己的投入,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付诸东流。

  此外,张晓梅表示此次《解释(三)》中偏向于个人财产保护,而忽略了在家庭生活中对方的无形付出。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操持家务,而这些无形的付出在最新法律的认可中还较为模糊。虽然有“适当补偿”这样的提法,但是却不如这次新规定中对于房屋那样的明确。

阅读(38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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