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即日起,市区在校学生(含大中专院校)参加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启动,学生在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时,一起缴纳2012年的医疗保险费。这是记者8月24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的。
据介绍,没有参保过、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或由县(市)考入市区学校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在缴纳了明年的医保费后,从9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往年,学校收齐学生医保费后,再交到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学生信息录入和办证工作。今年学生参保手续简化为:市教育局直管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保;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以区教育局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保。学生缴费后可尽快拿到医保证,尽快享受医保。
据悉,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仍然为30元,低保家庭、重度残疾学生个人不用缴费。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医保基金对参保学生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额为9万元。参保学生在定点门诊看病,50元以上450元以内的医疗费,按50%的比例报销;学生发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门诊费一年累计可报销1000元。
市医保局提醒,低保家庭、重度残疾学生直接在社区居委会办理新增或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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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