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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哥”回头将款项退还 失主不再追究责任
网上收集 2011/8/25 15:32:22 (303)

  红网长沙8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文乃斐)市民贾先生在银行取款后,忘记拿出银行卡,结果被一名男子“挣扎着”分7次取走卡里的1.25万元,期间回头望了20次。当然,“挣扎哥”的这一行为都已被银行监控拍下。

  本报关于“挣扎哥”的稿件见报后,昨日下午,本报热线接到了一通电话,来电的人自称是“挣扎哥”的朋友,受“挣扎哥”委托,希望能够找到贾先生,尽快把钱还上。

  再次挣扎 “当时就想退钱,可不知往哪里退”

  “我是‘挣扎哥’的朋友,他委托我给你们打电话,他想退钱。”昨日下午2点半,本报热线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所用号码的归属地为广州。“我朋友和我说,他当时取了钱以后就一直很后悔,当时他一走出取款机,就很想把钱退回去,但是又不知道往哪个地方退,也一直在想怎么才能找到丢卡的这个人,赶快把钱给还了。”

  正当记者准备将贾先生的号码告知他时,对方的电话突然没电自动关机了,过了一个小时才再次联系上。记者询问什么时候会将钱归还,该男子表示当天一定解决,“现在我朋友心情一点都不好,就想今天赶紧还钱,赶紧安定下来。”随后他表示担心银行关门,匆匆挂断了电话。

  失主表态 “钱已收到,不再追究责任”

  下午4点半左右,“挣扎哥的朋友”再次致电本报,称自己正在银行排队,当记者问“挣扎哥”是什么时候了解到该报道时,他说,“我朋友拿钱的当天就很紧张,他当时就打电话问我怎么办,我就跟他说,报纸肯定会报道的,到时再联系失主还钱。”

  下午5点半,记者接到了失主贾先生的电话,他告诉记者,查询银行账户后,发现对方已经把钱全部还回来了,“是5点05分的样子,他分3次打到我的账户里。”贾先生连连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消息,非常感谢本报的帮忙,同时他也表示,自己愿意原谅这个小伙子,不追究他的责任,“钱还回来就好,更何况也是我自己一时疏忽大意,丢了银行卡。”

  市民争议 “不追究责任是否会助长不良风气”

  忘拔掉银行卡,被别人拿走了钱,但贾先生依然表示希望给对方一个机会,只要对方将钱归还,绝不再追究。然而这种“不追究”的举动,也引起了市民的一些争议。

  不少市民认为,贾先生的此举不仅能够及时要回自己的钱,还给了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市民张先生就表示,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挣扎哥”在取钱时确实很犹豫,“很可能是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如果真的追究起责任来,对于一个这么年轻的小伙子,确实很可惜。”但同时,也有市民表示,如果偷拿钱的人不受到法律惩罚,则有可能会助长其侥幸心理,市民刘先生认为,“如果不追究法律责任,很可能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因为偷钱的人或许就会想,没被发现就赚了,万一被发现就归还,那也不会受到惩罚。”

  [律师]

  如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挣扎哥”主动归还了钱,失主贾先生又不追究其责任,那么“挣扎哥”是否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就此类案件而言,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并不因被害人是否起诉而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不过,该律师也表示,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退赃,则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则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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