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沪媒公开揭露,善良的人们很难相信天下还有这样的医务工作者——
前天夜间10时许,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前宝钢医院)手术室区域内突发火情。当时该区域内共10间手术室只有一台截肢手术正在进行,并且手术已近尾声,虽有浓烟灌入了正在做手术的那间手术室,但整个手术区域火势并不算大,没想到6名正在做手术的医护人员丢下手术中的病人于不顾,毫无顾忌地选择了“集体撤离”。等消防队员把火扑灭,获悉手术室内还有病人未及做完手术,遂破门而入,那个遭医护人员“丢弃”的手术病人已“不幸身亡”。
令人痛心的是,那个遭浓烟活活“熏死”的外伤病人正当人生壮年,今年才49岁。
尽管今日社会的道德伦理防线早已成为断壁残垣,但三百六十行行行必须信守的“最后道德伦理底线”依然根植于人们的心底。闻此恶行,本报读者会作何想?众网友会作何想?广大市民会作何想?政府卫生部门又该作何想?
救死扶伤乃医护人员天职。旧社会人们之所以把行医人尊为“活菩萨”,新社会人们之所以把医护人员尊作“白衣天使”,既出于救死扶伤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职业,又出自灾难来临时,医护人员必须首先保障病人的安全。如果情况特殊或事发紧急,至少应该做到与病人“同进退、共患难”。什么叫医护人员最后的道德伦理底线?这就是!
突发灾难来临时医护人员必须与病人“共患难”,并不只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医护人员的特殊要求,也是国际医卫界对医护人员的共同执业约束。不管你是谁,只要你选择了医卫职业,你就必须担当起救死扶伤的崇高使命。绝对不可以在灾难来临时自顾逃命,更不允许把正在手术的病人弃之不顾。无论是早些年的汶川大地震还是今年的日本福岛大地震,参加救援的医护人员不分国籍都履行了自己的崇高使命。
按中国传统的伦理哲学,这六名医护人员的丑劣行径是要“受天谴、遭报应”的大恶。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同声谴责!
根据《执业医师法》,如此丑劣行径应当被吊销从医资质,终身不得从事医卫职业!
对照《刑法》,这六名弃病人只顾逃命的医护人员已涉嫌渎职犯罪,司法机关理应介入调查。
不仅如此,我们相信,这六名医护人员的丑劣行径也为本市乃至天下所有执业良知尚存的医卫工作者所不齿。
事已至此,做好补救安抚工作十分重要。我们深信,有关部门定会拿出十二分的善意,妥善料理后事,求得死者家属亲朋的最大谅解。
我们认为,要想获取死者家属亲朋的最大谅解,光依靠物质赔偿远远不够,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更要携手进行公正调查、弄清真相,对死者的在天之灵,对死者家属亲朋作出透明和负责任的交代,并严肃界定事故性质,若已构成渎职犯罪,则绝不能“姑息养奸”。否则,政府形象将再次贬损,公信力将再度流失,即使动用再多的“老娘舅”来调解面上层出不穷的医患矛盾,也只会继续激化而不是有所缓解,死者家属亲朋及社会舆论也不会答应。
我们更希望整治医德、医风不再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都不屑一顾。否则,许多以往人们连想都不敢想的医卫丑闻,必将在更大范围内冒头并蔓延开来。整治医德、医风迫在眉睫,整治各行各业的行德、行风同样紧迫。再拖下去,等到维系社会的道德伦理完全消蚀殆尽时再动手,那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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