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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第一贪被判无期 当庭摔判决书
网上收集 2011/9/17 15:22:16 (246)

  “这算什么呀!别哭!”宣判后,被称为“京城第一贪”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满嘴脏话被带出法庭。

  昨日上午,闫永喜被一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获刑20年。

  判决书宣读半小时

  昨日10时30分,闫永喜案在一中院公开宣判。

  4名被告人分别是:48岁的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32岁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永喜的情妇毛旭东,42岁的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原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闫永喜的弟弟闫永成,及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区新城南部地区拆迁建设工作办公室原负责人李昕。

  一审法院认定,闫永喜贪污共计人民币582.17万余元,单独或伙同毛旭东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60.57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00万元。

  法庭用了近半小时时间,宣读完判决书。其中,闫永喜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毛旭东因参与贪污人民币340.57万余元、伙同闫永喜受贿人民币540万元获刑20年;闫永成因参与贪污人民币241.6万余元、李昕参与贪污人民币582.17万余元,分别获刑13年和10年。

  闫永喜摔判决

  宣判时,闫永喜一直表情平静。旁听席上的一名女子则痛哭起来,据了解,其为闫永喜的弟弟闫永成妻子,而闫永喜妻子没有露面。

  宣判后,毛旭东签完字,将判决书递给闫永喜,闫永喜则“啪”地一声,将判决书摔在地上。

  11时10分许,4名被告人依次被带离法庭,家属哭喊着想追出去,并痛骂毛旭东,认为这一切都是“这女的害的”。闫永喜声音洪亮地命令道:“这算什么呀!别哭!”

  在回答记者是否会上诉问题时,闫永喜迈着大步子,满脸不悦、满嘴脏话。

  据了解,闫永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承认涉案了170多万,其辩护人表示量刑过重,将提出上诉。

  毛旭东的父亲及辩护人认为量刑超出预期的“十几年”,因此也计划上诉。

  ■ 认定事实

  ●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 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 闫永喜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含7万美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2006年4月 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 追访

  与情妇涉案被情妇揭发

  据了解,检方曾出示过一份办案说明,证明当时反贪局曾找到“证人”毛旭东,了解闫永喜涉案的情况。但是,毛旭东在接受调查时,不仅如实供述自己与闫的涉案情况,并且全盘托出了闫永喜的其他案情。

  法院在宣判时,认为毛旭东有自首及检举揭发的立功情节,因此予以从轻处罚。

  冯村身背8亿元债务

  昨日,冯村现任村委会主任介绍,闫永喜倒台后,村里财务审计发现,外欠款还有8亿多元,“还有1000多亩地,包括山地,都卖了也不够还账”。

  据了解,闫永喜在任时,曾鼓励村民“上楼”,把土地归集起来统一开发。但现在村民让出了土地,但是楼却只建了部分,以至于还有人在外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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