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认为,中介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监管和协调不力等方面因素,导致了现在的尴尬局面。
中介:组织协调,多次无果
10月18日下午,记者跟随陈先生的委托人,陈先生的母亲刘阿姨来到中金地产梦泽园分行,该分行经理肖卓亚告诉记者。在接到陈先生的反映的情况后,他们积极跟双方协调沟通,希望妥善处理此事。曾多次邀约三方进行协调,“一直没凑齐”。但是由于双方存在意见分歧和误会,导致协调一直无果。
肖卓亚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她曾联系承租人熊女士,熊女士告诉她。她已经放弃此次租房合同,押金也不需要房东退还,钥匙已经交由袁某进行处理。
记者电话联系袁某,袁某告诉记者,她和陈先生及陈先生的母亲沟通存在矛盾,希望陈先生亲自联系后,再协商解决。“不想多讲,不要你们管!”,袁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之后,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曾联系袁某,但是袁某态度依然坚决,不接受“协商”。
律师: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诉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罗迎华律师。罗律师说,陈先生与熊某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签订了房屋不能转租、仅限住宅使用、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和相关费用的协议,因此,在未经陈先生或许之前,熊某无权把房子转租给第三方,并且现在产生的一切纠纷,在合同中签字的熊某应负有责任,也没有自行放弃租房合同,交由袁某处理的权利。协议时,三方都应到场。
再则,袁某任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陈先生有无条件收回住房的权利,并要求缴清租金,丢失的家具等财产应由承租方归还,归还不了进行相应赔偿。
如果承租方依然态度恶劣,不接受“协商”,陈先生可拿着合同、中介登记信息等材料去法院申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