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还强调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事先踩点,不层层陪同,不迎来送往,做到亲民不扰民。
昨日,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晨光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调研时间的硬性规定,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也保障了下基层调研不会流于形式。
每年要下基层参加劳动
《意见》规定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因地制宜,多形式、分批次组织干部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干部了解基层实际、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干部住村(社区)入户和联系基层单位要带着问题下去、解决问题上来,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使基层单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注意宣讲政策、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徐晨光认为,尽管对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劳动时间与劳动量没有具体化,但体现了一种要求与导向。
乡镇干部要向村民发放联系卡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健全民情台账制度,每名乡镇(街道)干部都要向所联系村(社区)的每家每户发放联系卡告知本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进行联系,每年要对联系村(社区)的多数农户(居民)特别是困难农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坚持记民情日记,随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