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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潜规则 农工党委员直言要么承认要么堵死
网上收集 2012/3/10 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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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农指出,由于没人监管,双重国籍潜规则在我国时有发生,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有人出国不注销户口,回国后两个护照,双重国籍也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国籍法》。另外他还指出,针对双重国籍潜规则的问题,我国要么使双重国籍合法化,要么就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情况发生,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在3月8日的小组讨论中提出,“双重国籍”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他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国不用注销户口,回国来,一手一个护照,两边都沾光。他表示,要么使双重国籍合法化,要么就把这条路堵掉,但不能每天都在进行潜规则。 叶建农说,针对“双重国籍”,我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1983年我出国,注销了国内户口,等我回国后,再重新上户口。但现在,我身边很多人,一会儿这个护照,一会儿那个护照。”在昨天农工界委员的小组讨论中,叶建农委员抛出了对“双重国籍”现象没人管的质疑,他直言这种现象目前处于“潜规则”之下。同组的中国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执行院长牛立文委员对此观点表达了赞同,“你讲的这事情,太多了,潜规则怎么操作的没人知道。”叶委员说,大概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悄悄地,出国不用注销户口了,回国来,一手一个护照,两边都沾光,“这是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每年每月每天都在不断产生这样的现象”。 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朱世增曾建议修改《国籍法》,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广大海外华人积极参加我国经济建设,从法律上保护全世界华人华侨根本利益。“以前就有政协委员提过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叶委员说,他个人觉得双重国籍没什么不好,“或许我还赞成”,但这里有法律严肃性的问题,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把这条路堵掉,但不能“规则不允许,潜规则每天都在进行”,那样法律就成了写在纸面上的东西。

双重国籍,就是一个人通过程序取得A国的国籍,又在B国再一次取得该国国籍。 在国际公法上,国籍是自然人对某国负有忠诚义务的根据,也是国籍国对其行使外交保护的根据。 多重国籍者可能要对多个国家负有忠诚义务,这往往会给他带来许多麻烦,特别是在战争时更是如此。如果其两个国籍国之间发生战争,则无论他选择忠诚于哪一方,都会被对方视为叛国行为。无国籍者没有这些忠诚义务,但当其权利在某个国家受到损害时,将得不到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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