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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按基本票价的2%下降
网上收集 2013/1/3 11:13:09 (200)

  记者昨日从铁道部网站获悉,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从当天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

  不按全部票价的2%下调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铁路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百分之二收费”。也就是,强制保险费不区分列车等级和席别,每张火车票中均包含,都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而不是全部票价的2%。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绿皮车)的硬座票价。“比如一张150元的火车票,基础票价可能仅在20-30元之间,所以降价不会太多。”铁路工作人员介绍。

  发生意外乘客仍可获赔

  据悉,《条例》废止,取消强制保险的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适当缩小票价计费单位,降价幅度等于或大于强制保险费的处理方式。具体为:将旅客票价最小计费单位由1元调整为0.5元,强制保险费不足0.5元的,票价相应降低0.5元;超过0.5元、不足1元的,票价相应降低1元。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2013年1月1日以后的车票于2012年12月25日起发售。学生票预售期暂时维持12天不变。

  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

阅读(20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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