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酒后驾驶私家车,从北碚区团山堡前往彩虹桥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文星湾大桥处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晚,正在附近巡逻的北碚区交巡警支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一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另一方面询问当事双方司机。在与范某交谈中,民警感觉范某面对询问时语无伦次,总是重复是自己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与此同时,民警发现他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测试。
初步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285mg/100ml。为准确定性,民警将范某带到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提取静脉血乙醇定性定量检测。最终鉴定结果是,范某的静脉血的乙醇含量为223.6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
据范某交代,当天晚上19时许,他与另外2个朋友一起在北碚区水土镇一酒店聚餐。席间,仗着自己酒量还不错,就喝了2两白酒。饭后,他心存侥幸,自己开车赶回北碚城区。熟料,当他行驶至文星湾大桥处时与一辆小型轿相撞,造成事故,幸好无人员伤亡。
目前,范某涉嫌危险被北碚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