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5日,尤先生在黄岐镇海峡大酒店订了一间钟点房,价格为70元.在酒店洗浴时,浴室的玻璃突然爆裂,玻璃碎片到处溅落,割伤了尤先生的脚趾.他到附近的诊所包扎,缝了五针.
包扎完脚趾,尤先生找到酒店理论,要求酒店赔偿3000元,但对于赔偿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尤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工商人员表示:浴室的玻璃突然爆裂,造成旅客人身伤害,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经调解,酒店方同意赔偿消费者医药费.消费者治疗结束后凭医药费票据到酒店实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