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14日每天上午7时至次日1时。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欧阳玉姝)今天,市民就可买烟花爆竹了。昨日,重庆晨报记者获悉,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销售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至2月14日。
14岁以上才能购买
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并遵守有关专营管理规定,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土火炮”
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大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以及重庆市安监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监封条。
深夜1点到7点不准放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今年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14日,每天上午7时至次日1时,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