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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网上收集 2014/4/12 14:32:17 (389)

  2014年博士生招考正在进行,各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昨天,教育部发布的《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作出上述规定。

  博士生招生分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博。教育部对直博生比例有硬性规定,其中,2010年前已在教育部备案的高校,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10%;其他高校可在本校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按照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生都要缴纳学费,但国家均会安排生均拨款,并通过设立奖助学金、三助岗位等,提高他们的待遇。

  在信息公开方面,各招生单位应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都要公布,拟录取名单也要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博士招考中,考生如有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招生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阅读(389)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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