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不增加机构数和编制的情况下,珠海市纪委一线办案队伍再扩充。29日,珠海市纪委围绕“聚焦主业主责,深化机构改革”开展在线访谈。记者获悉,经过整合,市纪委监察局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有10个,办案人员达到77.1%的比例,查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
机构数量、人员编制保持不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日前,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正式获批。
根据改革方案,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撤销六个,新设六个,重组两个”,即撤销了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预防腐败统筹室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室6个室;新设立法规制度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6个室。同时分别在干部室、宣传教育调研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宣传部。
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制度室(加挂预防腐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加挂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加挂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等14个部室,机构数量、人员编制保持不变。
此外,珠海市纪委还成立了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筹协调指挥、督促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查“内鬼”
珠海市纪委副书记吴青山表示,把职能更加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是此次改革的一大特点。经过整合,市纪委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加上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具有办案职能的室达到10个,占到内设室的71.4%,调整后,办案人员占委局干部总数的77.1%。
纪检监察室过去只管办案,但在改革后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不仅查办腐败案件,也要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包括重大的安全事故,同时还要监督检查所联系地区、部门、单位党委班子、市管干部、监督对象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有关情况。”吴青山介绍。根据计划,5个纪检监察室将对口联系各区、市直部门和国企等,三年一轮换。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此次改革也更加强化纪委的内部监督。市纪委增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查“内鬼”,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另据介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和部门,珠海市纪委将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阅读(261)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