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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前买的地“丢了” 想找回来遭“踢皮球”
网上收集 2015/1/9 0:00:00 (244)

    

 

  “我有土地使用证,有人证、物证,那块地也还在那里,村委会和政府都说我有那块地,但在哪儿谁都不知道。”年过五旬的李兴华说,22年前在斗门买了一块地,但现在“买来的地丢了”,而且无从找起。

 

  当事人:花钱买地后多年未建房

 

  1992年斗门引进农民种地,老家在河源的李兴华根据当时的政策,将一家人户口落在白蕉镇灯一村的西头三队。1993年4月,李兴华自掏腰包近万元,在村里购买住宅建设用地,同年7月经过丈量、指定、批准确定了一块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宅基地,再经过村委会、镇、县政府各部门的审批,在8月份发放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由于种种原因,李兴华开始经商,于是就在白蕉镇买了一套商品房,村里的那块地一直没有建房。2009年,李兴华想在村里盖房,却发现自己买的那块地已被村民种了菜,还有一小块被邻居家的围墙给占据,他同时知道的一件事是,当年的灯一村“西头三队”已经不复存在,新的名字叫“东头围”。

 

  有村民对李兴华说,西头三队都没了,他的地肯定也找不到了,只能去找政府来确认他的地在哪里了。李兴华很纳闷,怎么花真金白银买的地就这么“丢了”,他更没想到的是,为了找回自己的那块地,跑了6年还没结果。

 

  现在:有证在手也没用

 

  昨天上午,李兴华的儿子拿出一厚摞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户口本、买地收据等,其中身份证和户口本上依然写的是灯一村西头三队,而土地使用证上标注有李兴华购买那块地的地形、面积、邻居名字,但标注得很笼统。

 

  李兴华说,他找现在的东头围生产队、找过老的村支书、找过镇政府和区政府、跑过国土和建设局,也走过信访的路,可以说“该找的人找了、该去的地方去了、该说的话说了、该努力的努力了、该争取的争取了”,但事到如今仍然没有一个结果,自己“被踢了6年皮球”。

 

  在村委会,李兴华得到的答复是,村里认同他的户口,也承认他在村里有宅基地,但宅基地在哪儿却不能确定;在国土部门,查询到那块地还在,但由于西头三队已经改名叫东头围了,可能会有很多变化,地在哪里也不好确定,工作人员建议他向村委会反映;在信访部门倒是受到了热情接待,但问题转给一些单位后,得到的结果就是让他继续找村委会。

 

  兜兜转转6年,李兴华倍感无奈,因为所有的人都承认他有一块地,但地在哪儿却没人知道。

 

  律师:只能起诉占用土地者

 

  曾在1993年担任灯一村书记的梁伟湖昨日对记者说,过去那么久的事情他已经记不清了,但他认为李兴华有证就应该能够找回地。

 

  灯一村分管国土的村干部梁超明表示自己不了解情况,但他认为,土地的问题还是要找国土部门,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村里应该是没能力解决的。

 

  斗门区国土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李兴华手里的土地使用证没问题,不过由于时间太久监管也不是很完善,当初由于没建房,后来村里土地分配时出了差错也说不定,这些还是需要到村委会问个清楚,再到国土所去了解。

 

  “有村干部跟我说他不想为我这件事得罪人。”李兴华认为,这就是问题久拖不决的原因所在。斗门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私下对南都记者说,由于村干部不愿得罪人,问题很难解决。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说,当前的情况下,李兴华只能起诉占用他土地种菜的人,要求恢复原貌。不过,李兴华说他根本没法起诉,因为他的地在哪儿现在还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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