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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赢官司没赔偿?法官助力追讨
网上收集 2015/1/12 0:00:00 (373)
  年终岁末是劳动争议案件高发期,特别是工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类纠纷明显增加。近日,记者在香洲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该院已成功执行六宗拖欠工人经济赔偿金案件,申请人万某等6名工人顺利拿到被拖欠数月的经济赔偿金。

  案件回顾:

  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 6名工人申请仲裁

  2014年6月9日,因雷鑫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万某等6名工人无奈向香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4年8月19日,经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雷鑫公司向万某等6人支付拖欠共计7.4万元的经济赔偿金。调解书生效之后,雷鑫公司逾期未履行调解协议。2014年9月5日,万某等6名工人向香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万某等人反映,他们是在2012年与东源运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司机工作。2014年5月,东源公司找来雷鑫公司,让万某等人与雷鑫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是东源公司未支付经济赔偿。万某等人在新公司工作不足一个月,雷鑫公司便解雇了万某等人,万某等人认为东源公司是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赔偿金而让其与雷鑫公司签订新合同,双方因经济赔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万某等人同时申请对东源、雷鑫两家公司提起仲裁,仲裁过程雷鑫公司表示愿意调解承担东源公司的责任,同意给付经济赔偿金7.4万元,万某等人撤回对东源公司的仲裁,并与雷鑫公司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执行法官经过认真调查与多方搜寻,发现被执行人雷鑫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雷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某,熊某表示公司经营十分困难,难以履行调解协议。执行法官告知其应该诚实守信,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拒不履行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慑于法律的权威,2014年12月30日下午,熊某携带现金到香洲法院执行局,表示可以当场支付80%的款项,万某等人表示可以接受。万某等人拿到来之不易的赔偿金后连声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说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

  法官提醒:

  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核对用人单位信息,在签约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时,应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若以后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作为证据提交。遇到工资被拖欠等劳动纠纷,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阅读(37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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